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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伤八旬老人!淄博一男子赔偿465000元

齐点淄博 2024-10-19 13:59:53 阅读量:

2024-10-19 13:59:53

临淄一男子违反交规撞伤他人

赔偿4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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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18日,被告郑某驾车观察路况不够、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将骑自行车过马路的原告崔某撞倒,导致崔某受伤并住院治疗后经鉴定构成二级伤残、精神七级伤残。因被告仅投保了车辆交强险,并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赔偿,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赔偿其损失并申请对被告的财产进行保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翻阅卷宗,研析案情并评估原告的损失由于原告崔某已81岁高龄,且伤情严重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原告家属情绪激动,认为此次事故给崔某个人造成严重伤害,也让其家庭背上沉重负担,案件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为尽快化解纠纷,承办法官与书记员、调解员分工协作,先后组织双方调解数十次通过调解,承办法官确定矛盾焦点是对赔偿数额和所需要的护理依赖年限争议较大,为避免判决引发后续纠纷,遂决定开庭前再尝试调解一次。通过与原告家属和被告深入沟通交流,讲清调解与判决的利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同意以调解方式处理此案并达成一致意见,被告郑某同意赔偿原告崔某465000元,并在法官见证下顺利过付案款。




来源: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平安临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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