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齐点淄博 2025-01-13 17:26:25 阅读量:

2025-01-13 17:26:25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十三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13日政协第十三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淄博市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张延廷同志代表政协第十三届淄博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0
此为临时链接,仅用于预览,将在短期内失效。 ×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