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收,罚款!淄博一电动车商行被处罚 2025-05-30 11:35:39 阅读量: 2025-05-30 11:35:39 +订阅 5月23日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张店区凯熙电动车商行因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产品被处罚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1.没收当事人销售的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1辆;2.罚款叁仟伍佰壹拾(3510)元,上缴国库。来源: 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