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媒体协会发布自律公约
11月6日,山东省新媒体协会成立大会举行。中央、省、16市党委网信办有关负责同志,山东省新媒体协会理事、会员单位代表,部分省重点新闻网站,济南市新闻媒体等近百人参加成立大会。
协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加强新媒体之间交流合作,通过开展新媒体行业自律工作,规范引导并促进山东省新媒体行业发展。首批会员单位有33家,涵盖山东省网络新闻媒体、政务新媒体、商业平台及网络内容生产创作企业等多个领域。
协会发布《山东省新媒体协会自律公约》,以下为公约全文:
山东省新媒体协会自律公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推进山东新媒体行业健康发展,山东省新媒体协会各成员达成如下公约:
1.坚持正能量是总要求、管得住是硬道理、用得好是真本事,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凝聚网络正能量,画好网上网下同心圆。
2. 严格遵守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互联网用户公众账号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不制作、发布或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信息,积极维护网络传播秩序。
3.坚持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勇担社会责任、严守社会公德,自觉抵制“三俗”内容,不生产、不传播虚假、色情、暴力等非法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散布未经证实的虚假内容和小道消息。
4.坚守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尊重原创、尊重版权,坚决反对和抵制恶意抄袭、恶意转载、恶意篡改等一切侵权违法行为,完善内容管理制度,规范信息发布流程,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管理,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建好用好新媒体平台、账号,鼓励运用新技术、新工具创新创作,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精品佳作,讲好新时代山东故事、中国故事,彰显新媒体人价值,树立和维护山东新媒体人良好形象。
6.坚持团结合作、开放包容,加强山东省新媒体之间资源共享,促进协同合作,相互监督,共同提高山东省新媒体行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