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的决定
鲁委〔2021〕817号
中共山东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的决定
(2021年12月23日)
近年来,全省广大企业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艰苦奋斗,敢闯敢干,勇于创新,带领企业奋力拼搏,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为弘扬企业家精神,聚焦新动能新经济和创新性成长性,激励民营企业家干事创业,鼓励青年企业家创新创业,展现企业家家国情怀和责任担当,经研究确定,授予张瑞敏、谭旭光、陈学利3名同志“山东省杰出企业家”称号,记一等功;授予周厚健等20名同志“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称号,记一等功;授予李广庆等49名同志“山东省优秀企业家”称号。
希望受表彰的优秀企业家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勇担使命、再接再厉,更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争创更大成绩。全省广大企业家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典型为榜样,锚定“走在前列、全面开创”“三个走在前”总遵循、总定位、总航标,努力成为新时代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生力军。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快建设一流营商环境,广泛开展助企服务,让广大企业家专心创业、安心经营、放心发展,为开创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山东省杰出企业家名单
2.山东省行业领军企业家名单
3.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名单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