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国新办发布会聚焦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 3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曹淑敏、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局长王晓光出席,介绍白皮书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1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就白皮书相关内容进行了介绍和解读。 白皮书指出,自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中国坚持依法治网,持续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化,推动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副主任曹淑敏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领导全面依法治国和建设网络强国的伟大实践中,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指引我国依法治网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网络法治体系不断完善,网络立法、网络执法、网络司法、网络普法一体推进,网络法治国际交流合作深入开展,新时代网络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走出了一条既符合国际通行做法、又有中国特色的依法治网之路。
这是3月16日拍摄的《新时代的中国网络法治建设》白皮书。新华社记者 潘旭 摄
中国网络法治工作在实践中发展、在继承中创新,积累了坚持凝聚网络法治工作合力等一系列宝贵的经验。“坚持全国一盘棋,充分发挥多部门、地方和企业、网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协调推进网络内容建设与管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等各领域法治工作,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曹淑敏说。 “中国的法治建设有力提升了中国互联网治理能力,保障了中国互联网快速健康有序发展,也为全球互联网治理贡献了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曹淑敏表示,我们将加强网络法治领域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社会一道,不懈探索推动互联网更好造福人类的有效途径,推出更多影响广泛、特色鲜明、富有成效的法治实践成果,为建设公平合理、开放包容、安全稳定、富有生机活力的网络空间作出积极贡献。 白皮书指出,中国把握互联网发展规律,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大力推进网络法律制度建设,网络立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时效性不断增强。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岳仲明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推进网络立法工作,不断完善相关法律制度规范,初步形成了相对完备的网络法律体系,网络立法取得了显著成就,为推动互联网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岳仲明表示,10年来,先后制定了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五部专门法律。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持续推进传统法律规范向网络领域延伸,近年来陆续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等法律;针对网络交易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平台的食品安全责任、互联网广告、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互联网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等,完善了相关制度规范;通过编纂民法典等,对网络新业态下的民事权利保护、打击新型网络犯罪等作出专门规定。 “网络法治建设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立法工作。”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法治局局长李长喜说,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把网络立法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全面依法治国”“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的战略部署,持续推进网络立法体系化建设,进一步完善数据、平台、技术等方面的立法工作。 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局长王晓光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指导、推动各地各部门充分运用互联网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网络法治意识和素养。我国网络普法的制度设计日益完善,网络平台和媒体的公益普法功能日益突出,网络普法产品的供给日益丰富,线上普法和线下普法日益融合。 “网络普法产品的供给日益丰富。结合不同群体普法需求,运用图解、动漫、短视频、网络直播、网络音乐等多种形式创作大量网络普法产品,通过微博客、公众账号等多种渠道向公众提供法律知识,解读法律法规,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王晓光举例说。 “人在哪里,普法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普法阵地就要延伸到哪里。”王晓光表示,网络已经成为普法工作的主战场,也成为普法事业发展的最大增量。网络普法促进了法律知识的到达率、普及率、知晓率显著提升,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法治观念不断深入人心,尊法守法学法用法日益成为网络空间广泛共识和基本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