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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 | 7月查处未佩戴安全头盔16695起!淄博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见实效

齐点淄博 2024-08-20 14:13:48 阅读量:

2024-08-20 14:13:48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 齐文华

8月20日,淄博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相关情况。

7月3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淄博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各区县各部门工作任务,成立由13个相关部门组成的整治工作专班,全面部署推动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

6-7月份,全市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3起,其中张店、高新区各4起,周村、桓台各2起,淄川1起。从起火原因看,电池故障7起;电气线路故障5起;外来火源1起。从起火场所看,均在室外。从使用状态看,充电过程中5起;未充电5起;行驶过程3起。

经初步摸排,截至7月31日,全市共有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774家,维修站点636家(含销售门店提供维修服务情况),即时配送平台企业9家,运力合作商29家,即时配送人员3027人,充电车棚5992个,充电插口153566个,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2320732辆,“带牌销售点”859处,设置架空层小区8个,无电动自行车整车、蓄电池、充电器生产企业。

7月份,共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297起、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6起、逆行1143起、未佩戴安全头盔16695起;查办电动自行车相关案件30起,涉案电动自行车48辆,涉案货值12.18万元,罚没款10.42万元,没收电动自行车32辆,向有关部门通报进行全链条追溯案件21起,已实施联合惩戒进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案件25起;累计检查住宅小区373个,发现安全隐患755处,整改隐患734处;通过视频联网系统,线上巡查调度寄递企业12家,分拨中心9处;针对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开展监督抽查、联合检查184次,检查单位308家,发现隐患问题380处,整改隐患380处,清理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893辆,清理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296辆;排查8个设有架空层的小区(其中5个不用于停放电动自行车),推动对2个小区架空层进行安全改造,责令停用1个。

对涉及火灾事故的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品牌及型号在淄博电视台、《山东商报》《齐鲁晚报》等媒体开展曝光;通过3500余块户外大屏、显示屏滚动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提示,在全市社区设置613处电动自行车整治行动宣传阵地,张贴相关宣传海报5万余份,在村委会、广场、公园、礼堂等设置专栏330处,利用村村通大喇叭播放电动自行车安全公益广告音频600余次;开展常态化警示宣传敲门入户300余次,培训镇街、社区、物业服务企业人数1000余人;在市电视台《消防卫士》栏目开设电动自行车治理专栏,播出公益广告30余条,消防提示字幕100余条。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生产流通环节安全把控,强化末端使用安全管理,严查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整治合力,扎实推进整治行动有效开展,维护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同时,消防部门也提醒大家,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电动自行车不得“进楼入户”,不得在安全出口、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等公共区域停放或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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