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川:启动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工作新模式
近日,淄川区推出“公证+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工作模式。不动产权利人在办理涉及不动产继承(遗赠)公证时,在公证处现场即可同时申请不动产继承(遗赠)登记业务,进行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真正实现了“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
“没想在公证处就能同时办理完公证和不动产登记,真是太方便了。”李女士高兴地说。原来,办事群众李女士来到淄川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继承公证业务时,工作人员告知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联办,李女士按要求提交了公证材料和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工作人员在收集办理继承权公证业务的申请资料时,同步完成了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的申请资料收集、查验以及相关事项询问等工作,涉及的税费交纳也由相关联办窗口及时办理。所有业务完成后,李女士在三个工作日内领取了不动产权登记证书。
公证与不动产登记业务联办是指因不动产继承(遗赠)等办理公证事项时,当事人可同时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由公证机构按照要求,一次性收齐公证资料和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验证申请人身份并进行问询。公证完成后,公证机构通过公证综合业务系统将公证结果信息、不动产登记申请信息等资料及时推送至不动产登记“一网通办”平台,由登记机构进行审核发证。
据了解,推行“政府购买继承公证服务”后,继承登记业务中存在的非公证继承耗时长、继承公证费用高、往返跑两个部门等办事群众费钱、费时、费力的问题都得到了有效解决。
下一步,淄川区也将根据联办业务开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优化整改,根据群众需求不断优化完善业务流程,加快推动实现“一网、一门、一窗、一次”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