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湖区开展党政机关“三个规定”大宣讲活动
按照省、市、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部署要求,5月28日上午,文昌湖区面向全区党政机关组织开展“三个规定”集中大宣讲活动。区公安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于青峰向全区党政机关干部、全体政法干警宣讲“三个规定”。区维稳信访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主持会议。
于青峰围绕《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详细介绍了“三个规定”有关内容和政策界限,深刻阐述了“三个规定”的精神和重大意义,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三个规定”,自觉接受监督,带头维护司法权威,全力支持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
按照全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安排,下一步我区将持续深入,常态化开展“三个规定”学习,党员干部带头签订《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真正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警钟长鸣,以实际行动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底线。
各镇、区各部门单位、萌山水库管理中心副科级以上干部,参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全体政法干警共计157人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