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开展建筑装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专项行动 将持续改善空气质量
进入5月以来,按照《淄博市建筑工程2021年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要求,为降低建筑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高青县对建筑装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开展专项治理。
在东郡名郡1#住宅楼该项目负责人介绍称:“施工现场所有涂料均在试验合格之后使用,并在外墙涂装施工前,将施工计划报至建设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在施工过程中会进行巡查和指导。”
高青县住建局工作人员刘龙说:“为降低建筑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我们鼓励施工现场采用低 VOCs 或无 VOCs 标准的涂料和胶粘剂,并且在工程施工前将原材料进行第三方送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业时避开大风和即将到来的的高温等恶劣天气,禁止原材料露天存放,并严格控制涂料施工时间,实行错峰作业。”
据了解,截至目前高青县共出动检查人员19人次,巡查工程项目23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提出整改意见8条并全部整改到位。
下一步,高青县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建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污染管控工作,加强建筑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