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应对臭氧污染,加强施工现场管控
7月7日,我市启动了臭氧污染Ⅱ级管控。高青县住建部门积极响应预警,并结合实际进行部署,通知各建筑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响应措施。要求工作人员高度重视,在预警天气中加强建筑工地巡查工作,全力落实响应管控措施。
当日,高青县住建局工作人员深入在建工地,巡查涉vocs施工项目。要求9-16时停止外墙涂料喷涂、粉刷等施工工序。除此之外,施工现场9-16时实施雾炮车、洒水车循环作业,保持路面湿润;彻底清除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环Ⅱ及以下排放标准机械使用。目前,精神卫生中心、芦湖名郡等5个正在进行外墙施工的项目均积极落实管控措施,暂停外墙喷涂作业,直至臭氧污染管控解除。住建部门检查组在管控期将持续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