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开展装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
进入7月以来,为降低建筑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高青县积极推进建筑装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成果显著。
为达到预定目标,高青县住建局积极落实臭氧污染Ⅱ级管控措施,全面部署安排建筑工程外墙喷涂、粉刷作业自查工作。鼓励施工现场采用低 VOCs 或无 VOCs 标准的涂料和胶粘剂,要求工程施工前将原材料进行第三方送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业时避开大风和高温等天气,禁止原材料露天存放,并严格控制涂料施工时间,实行错峰作业。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要求各施工企业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间,制定季节性错峰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落实。
下一步,高青县将进一步加强对建筑工程项目挥发性有机物建材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污染管控工作,加强建筑领域环境保护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