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法院建立“四专”机制 着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今年以来,高青县法院牢固树立“每一个案件就是一个营商环境”的工作理念,积极建立健全“四专”工作机制,全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取得新成效。
一是建立营商环境专班负责机制。成立以分管院领导为组长,审管办、立案庭、民庭、执行局等相关责任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部门骨干为成员的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及时组织学习相关政策文件,传达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研究部署措施,调度督导推进情况。
二是建立涉企事项专业办理机制。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专门服务站,集中受理在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的涉诉求、意见和建议。开辟涉企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调、快保、快审、快执”,节约诉讼成本,减轻民营企业诉累。对涉诉民营企业确有生产经营困难的,依法落实诉讼费用缓、减、免政策,第一时间传递司法温度。开展涉企业查封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集中排查活动,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三是建立涉营商环境案件专人审理机制。除速裁案件外,在民庭和两处人民法庭各确定一名法官专门审理买卖合同等涉营商环境相关案件,今年1-8月平均审理周期28.8天,同比缩短15.19天。
四是建立辖区企业联络专访机制。出台“暖企安商”工作方案和关心关爱企业家的17条具体措施,与县工商联共建民营企业发展协作机制,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托联络代表委员“双结六定”、 “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机关开放日、送法进企业等活动,建立辖区企业联络专访机制,积极听取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帮助企业做好法律风险防范。今年以来先后走访联络企业50余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