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住建局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
为完成市住建局建设领域工地扬尘问题专项整治任务目标,打赢“蓝天保卫战”,高青县住建局九月加强对全县建设工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力度。
高青县住建局联合环保局对建设工地进行非移动道路机械检测,要求各施工工地必须使用经过登记备案且符合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对擅自使用高排放、未备案登记或与备案登记不符非道路移动机械的项目,立即予以停工。建立健全各施工项目部非道路移动机械台账管理工作,要求已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人及时将使用情况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备。同时严禁禁用区内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县住建局将在下步工作中继续严格落实上级指示,持续加大本县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检查和惩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