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开展建筑装饰行业VOCS治理工作
进入5月以来,按照淄博市住建局关于建筑工程挥发性有机物整治方案要求,为降低建筑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持续改善空气环境质量。高青县积极推进建筑装饰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成果显著。
为达到预定目标,高青县鼓励施工现场采用低 VOCs 或无 VOCs 标准的涂料和胶粘剂,要求工程施工前将原材料进行第三方送检,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作业时避开大风和即将到来的的高温等恶劣天气,禁止原材料露天存放,并严格控制涂料施工时间,实行错峰作业。对在建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摸排,要求各施工企业合理安排工程施工时间,制定季节性错峰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进行落实。并要求外墙涂装施工前,将施工计划报至建设主管部门,县住建局按照文件要求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出动检查人员19人次,巡查工程项目23个,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3份,提出整改意见8条并全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