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全市法院“比学赶超” 一切在“干”
营商环境不务虚功,一切在“干”。截至10月底,淄博市“一号改革工程”法院41项改革攻坚实现清零。1-10月份,全市法院结案率86.96%,同比上升8.23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2位;结收比94.84%,同比增长2.42个百分点,全省排名第1位;平均办案周期47.71天,同比减少28.6天,全省中院辖区法院排名第1;上诉案件被改判率7.01%,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全省中院辖区法院排名第1。
全市法院立足司法职能,忠诚履职担当,从事前、 事中、 事后三个维度,推动司法服务由“坐堂问案”向“上门服务”转变,由“机械办案”向“能动司法”转变,由“会诊个案”向“常态服务”转变,进一步延展司法服务的厚度、广度、深度,一刻不松劲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不断提高审判质量、效率和司法公信力,做好做足“比、学、赶、超”四篇文章,全力奏出“只要经济能发展,法院甘愿担风险”的担当强音。
新征程需要新精神领航。“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全市法院正处在学习贯彻五中全会精神热潮当中,将会把五中全会精神走脑入心,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中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服务保障,践行“只要经济能发展,法院甘愿担风险”的担当,把优法治营商环境工作提高到新水平,努力提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