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文明城市】博山区文明委(扩大)会议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召开
6月7日,全区文明委(扩大)会议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全市文明委(扩大)会议暨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动员大会精神,分析形势、部署任务,号召全区上下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狠抓落实,以决战决胜、冲刺冲锋的信心和姿态,全面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区委书记刘忠远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副书记、区长路德芝主持,区领导张希民、司志荣、赵新年出席会议。
刘忠远在讲话中指出,文明城市是一个城市的最高荣誉,是反映城市综合实力和整体文明水平的重要标尺,是一块金字招牌,对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凝聚士气、提振信心等都具有极大的吸引力和推动力。精神文明需要是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群众提供精神文明“优质套餐”,是我们不容回避的“必答题”。创建文明城市是大势所趋、是发展所需、是民心所向。全区上下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做到头脑特别清醒,行动特别坚定,确保在新的创建周期第一年取得好成绩。刘忠远强调,城市的建设发展离不开人民,要正确处理主导和主体的关系,实现文明创建共建共享。要以城乡环境大整治精细化管理大提升行动为抓手,结合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域公园城市建设等重点工作,突出抓好环境卫生治“脏”、公共秩序治“乱”和窗口服务治“差”三大整治行动。要聚力建设崇德向善的文明城市,把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创建工作的全过程,加力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作用发挥再深化,推动形成“好人好事有人夸、坏人坏事有人抓、新风正气传得开、陈规陋习必须改”的生动局面。要聚力建设文化厚重的文明城市,发挥好焦裕禄纪念馆、艰苦创业纪念馆等载体优势,深入发掘创新陶琉文化、美食文化等各类特色文化资源,加快推进“文化+”“旅游+”“文化和旅游+”等文旅融合发展攀登计划,实现以文载城、以文化人,为城市发展注入强大的精神动力。要聚力建设和谐宜居的文明城市,着力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结合环境整治、公园城市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等工作,抓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抓好视觉系统、深度保洁、园林绿化、垃圾清运等关键环节,系统推进治理服务体系现代化,构建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大平台,切实提高品质城市整体建设管理水平。要发挥好党委政府的主导作用和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惠及人民,实现从“政府独奏”走向“全民合唱”。刘忠远要求,文明创建是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各责任单位和镇(街道)要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创建主体责任,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把文明创建测评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具体到部门、具体到岗位、具体到人员,确保层层有人抓、环环有人管。要强化督查考核,及时交办问题清单,确保责任落实到单位到人。要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在企业、学校、社区等重要场所、公共区域,大力宣传文明创建内容,努力在全区上下形成浓厚的创建氛围。路德芝强调,要进一步凝聚思想共识。当前,创建工作要求有了新变化,标准更高、要求更严,地市之间的竞争也相当激烈,全区上下必须齐心协力,凝聚共识,迅速行动,做到思想步调一致,相互支持配合,克服厌战情绪、松懈情绪,将高标准严要求贯穿创建工作始终,不折不扣地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要紧扣创建标准要求,找差距、补短板,全面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各项任务落细落小落实。要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以常态化建设促创建、促提升,推动创建工作和日常工作同提质、同增效。要把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和卫生城市复审迎检有机结合起来,推动两项工作互促互进。要严明创建纪律,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的,将依纪依规问责。要通过各类宣传活动和创建载体,激发广大群众“城市主人翁”精神,推动形成全民支持、全民参与、全民受益的良好氛围。要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走千村进万户”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行动,深入基层听取群众意见、解决群众诉求,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巩固创建成果,坚决打赢创城攻坚战。会上,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张希民介绍了2021年全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有关情况;各镇(街道)、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博山交警大队就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了书面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