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 坚决维护抗疫秩序和社会稳定
抗击疫情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公安机关作为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稳定的主力军,更是责无旁贷。从我市遭遇本轮疫情以来,公安机关全警全力投入抗疫工作,市公安局先后发布《淄博市公安机关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规定,有力有效保障了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目前,共侦办涉疫情违法犯罪案件130起。其中,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案件127起,行政拘留、警告101人,其他处罚68人。从案件分类情况看,不服从管理,强行冲闯检查站点、伪造通行证件、造谣传播虚假信息类案件占比较高。究其原因,一是法律观念淡薄;二是政策理解偏颇;三是个人情绪管控欠理智。
如公安机关办理的亓某某伪造博山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指挥部通行证,被执勤民警查获,并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处罚款500元处罚的案件。杨某为取悦朋友,故意编造阳性检测事实,在朋友圈大肆转发传播,造成不良影响,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的案件等等。
在接下来的抗疫工作中,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正确理解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管好自己、影响他人,自觉维护并积极配合防疫工作。同时,公安机关也将会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在保障服务和解决人民群众实际困难的同时,对于违反防疫规定构成违法犯罪的,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打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