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违法犯罪 保障生产生活有序恢复
疫情防控期间,淄博公安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不断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连日来,我市公安民警持续加大对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疫情期间社会治安秩序得到有力保障。3月19日,周村警方在一起盗窃案件侦破过程中,通过无人机侦查,迅速确定一名盗窃嫌疑人的具体位置,及时将其抓获归案。3月16日,张店公安分局特警大队民警在巡逻查控时,发现一男子无有效证件且形迹可疑,经进一步讯问及信息化侦查,最终确认其真实身份为一名网上逃犯,目前该案犯已被刑事拘留。同日,博山公安执勤民警在执勤时遇一驾驶人出示的通行证有异后,经检查核实,发现该证件系伪造。其违法行为扰乱了疫情防控工作秩序,公安机关对其依法行政拘留。
为进一步维护疫情期间防控秩序,市公安局出台了《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涉疫情防控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明确对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决定、规定等十三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依法严厉打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淄博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局长 市委统筹疫情防控指挥部维稳组副组长 徐勤明:现在,我们正在加大力度,排查化解各类涉疫风险矛盾,依法查处涉疫违法犯罪,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与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编 辑:李鹏 王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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