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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能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吗?

齐点淄博 2020-08-28 19:19:04 阅读量:

2020-08-28 19:19:04



住宅 经营性用房




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使原本用于居住的房屋改为用于经营的房屋,住宅的性质、用途由居住变为商用。这一改变带来许多弊端,危害性大,不仅干扰业主的正常生活,造成邻里不和,还会造成小区车位、电梯、水、电等公共设施使用的紧张,容易产生安全隐患。这“一点”民法典中是如何规范的呢?今天我们就来看一下关于“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规定。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


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条文释义】



一、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物业管理条例》第49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二、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规定,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即如果业主确实因生活需要,如因下岗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一是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规定。如应要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要符合国家卫生、环境保护要求等。二是在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的前提下,还必须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这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可以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二者缺一不可。

来源:中国建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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