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行业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整治物业服务行业秩序,9月4日,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淄博市物业服务行业规范》。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标准、规范,践行“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规范企业和从业人员服务行为,强化服务理念和契约意识,守法诚信经营,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树立行业良好形象。 三、从业人员培训上岗,专业化服务,统一着装,佩戴明显标志,仪容仪表整洁,服务主动热情。 四、设立服务窗口,为业主提供咨询、缴费、报修、受理投诉等服务,窗口环境整洁有序,提供等候座椅和饮用水,按规定公示服务项目、服务流程和标准、收费依据和标准、投诉渠道等事项,窗口服务人员文明服务,使用普通话,设立志愿服务岗。 五、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建立值班制度,及时办理业主报修、投诉、意见建议及有关事项,做好回访工作。 六、建立完善“三会三公开”制度,以及入住、安全、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秩序维护、环境卫生、绿化养护、财务、档案、承接查验等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 七、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积极配合、协助政府、部门进行突发事件应对,落实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 八、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促进互联网与物业服务深度融合,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推动物业服务向绿色、智慧方向发展。 九、自觉接受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镇街、部门、媒体和社会监督,虚心听取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认真整改,及时反馈。 十、积极开展文明行业和“红色物业”创建活动,积极配合部门、镇街、社区开展公益、政策、专题宣传活动,建设美丽和谐社区,打造人民满意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