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公布
01 通行证分为以下两种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全省通行,由交通运输部门发放,并盖有交通运输、卫健、公安部门公章) 需要办理“车辆通行证”的单位,要根据物资类别向主管单位(区县委办公室及区县工信、住建、交通运输、商务、卫健、应急管理等部门)提出申请,由主管单位负责人或疫情指挥部相应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交由各区县公安交警部门疫情通行证办理窗口登记、制证、发证。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各区县“车辆通行证”办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张店交警大队业务处理大厅,孙淑娴,18653301122 淄川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李春梅,5131168 博山交警大队业务处理大厅,李传武,18705333918 周村交警大队业务处理大厅,刘进,18705336031 临淄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东大厅,石磊,7177122 桓台交警大队业务处理大厅,高慧,18705336317 高青交警大队业务处理大厅,赵金华,18705336611 沂源交警大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大厅,宋艳群,3241771 高新区政务中心交警窗口,田树峰,18705336728 文昌湖交警大队交通管理科,石鑫,18705336816 02 全市疫情防控联合检查点分布 张店区(含经开区)3处:张辛路与联通路路口、张博路与淄川交界处、原山大道与S102路口。 桓台县2处:张北路耿桥铁道口、S29连接线唐华路路口。 高新区(含先创区)7处:柳泉路齐祥路口、鲁山大道北岭路路口、鲁山大道中润大道路口、济青高速高新区口、济青高速淄博口、凤凰山路与古候路路口、凤凰山路与宏达路路口。 文昌湖2处:S102与正阳路路口、S509与石佛东路路口。 03 过境车辆绕行路线参考 温 馨 提 示 针对无“车辆通行证”的运输民生鲜活物资及应急物资的车辆,执勤民警将在车门两侧粘贴密封条,登记驾乘人员姓名、联系方式和车号后予以放行,驾乘人员不得下车,在保持封条完整的前提下装卸物资后按原路返回,降低传播和感染风险。 同时,对于运送危重病人的120救护车辆、殡仪车、消防车、市政环卫车等特殊车辆,检查登记后予以放行。 淄博交警24小时值守热线 报警求助拨打:122 民生服务拨打:12123
来源:淄博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