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淄博正式开始!
记者从市政府新闻办公室组织召开的
淄博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新闻发布会上获悉,
11月1日起,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将进入正式登记阶段。
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此次普查具有以下五个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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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查内容增加了公民身份号码,这是普查内容最核心的改变,同时,进一步优化有关住房和居住情况等普查项目,根据当前社会发展情况调整部分指标的选项设置,比如离开户口登记地原因中增加照料孙子女,60岁以上人填报的项目中增加居住状况调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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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0月11日开始,
全市范围内的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
入户摸底工作已经全面展开。
截至正式入户摸底开始,
全市共划分3114个普查区,
27346个普查小区,
共标绘建筑物90.73万个,
万人建筑物数量1932个。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202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决定于2020年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普查对象: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二、普查内容: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三、普查时间: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入户工作时间是2020年10月11日至12月10日。
四、普查方式:由政府人口普查机构派普查员到住户家中进行登记,或由住户自主填报普查短表。普查员、普查指导员入户登记时应出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普查机构统一颁发的工作证件。
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人口普查条例》规定,公民有义务配合人口普查,如实提供普查所需资料。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普查对象的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
六、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及其负责人,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在普查工作中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人口普查对象阻碍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依法开展人口普查工作,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请社会各界及全体普查对象,积极支持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
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
日前,
一项#人口普查不收取任何费用#的提醒
随之登上热搜↓
网友:不仅不收费
可能还有礼品送
不仅不收费
首先,要识别真实的普查员身份。我们要求所有普查员必须佩戴证件,证件上必须有县级及以上人普办的印章。 如果看了印章不能够完全打消疑虑,我们建议您打电话给社区或者村委会工作人员来鉴别普查人员的身份。 人口普查不涉及任何收入调查,如果有这样的现象就可以判定是有问题的。
警方提醒:
人口普查不收取任何费用
近期,多地发生以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为由的诈骗案件,公安预警提示,人口普查不收取任何费用,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社交工具自称人口普查工作人员,以人口普查为由索取财物、财产、账号密码信息、短信验证码的都是诈骗!
请大家核实好工作人员身份后
积极配合人口普查工作
微信公众号:淄博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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