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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便宜“租借”银行卡 涉嫌犯罪被刑拘

齐点淄博 2020-11-25 08:51:26 阅读量:

2020-11-25 08:51:26

今年6月,还在读大学的郑某由于手头紧,想找兼职赚点钱。一个偶然的机会,在与一位学长聊天过程中他得知,可以通过出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的形式赚钱,一个月的租金就有上千元。在学长指导下,郑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三张银行卡和一张手机卡,每个银行卡也都办了U盾,在约定好每个月的报酬后,他将银行卡、U盾和手机卡邮寄给了对方。


郑某说,第一个月过去后,学长给他转了1000块钱,再过了一段时间就联系不上对方了。直到杭州路派出所的民警找到自己,郑某才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原来,郑某的银行卡、手机卡、U盾在外地警方调查的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中屡次出现,其名下的银行卡等被多名诈骗嫌疑人所使用,从事非法活动。

赵磊 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杭州路派出所民警

经过我们警方调查,郑某现在涉案5起,涉案金额高达10余万,目前,经过我们调查取证,郑某因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市北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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