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程序有变!下月起施行
针对离婚冷静期
上海将离婚登记预约将改为申请预约
12月1日,距《民法典》正式实施还有30天,上海市民政局对外通报上海民政部门贯彻实施《民法典》的相关准备情况。在婚姻登记制度方面,《民法典》新增了30天“离婚冷静期”制度,明确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的三十日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上海市民政局介绍,根据《民法典》规定,今后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的流程变成——夫妻双方首先要向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离婚登记申请;等待三十天,在三十天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如果三十天内,双方都没有到民政局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接下来的下一个三十天内,双方要共同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在第二个三十天内,双方没有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的,即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由婚姻登记机关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据介绍,为落实相关新规定,今年,上海市民政部门对婚姻管理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改造,专门研发了针对离婚冷静期的操作模块。市民在“一网通办”上进行离婚登记的预约,也将调整为离婚登记申请预约。这个关系婚姻大事的制度一下子引发了网友热议。
有许多网友看完之后表示,离婚需冷静,结婚更需冷静,“可以设个‘离婚冷静期’吗?”
也有网友表示,还是单身好,省钱省事省时......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家事法研究中心主任林艳琴曾表示,30天的离婚冷静期,是为了预防在协议离婚中出现的冲动型离婚,其设置并没有违背离婚自由的原则。因为它只适用于协议离婚,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在遭遇家庭暴力、遗弃等双方达不成离婚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林艳琴强调,大可不必过分担忧设置离婚冷静期对离婚自由的影响。
来源:鲁中晨报、齐鲁晚报(qiluwanbao002)综合,部分内容自山东高法,中国新闻社,@看看新闻KNEWS
微信公众号:淄博科教
0
齐点淄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