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疫情防控!淄博这些人速看!
事关疫情防控
山东再发重要通知!
1月30日,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信息登记和随访检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全面实行入鲁返鲁人员信息自主申报。
根据《通知》,“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已上线,相关人员可通过微信扫码或登录“爱山东”APP进入,主动申报出发地、目的地、核酸检测、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具体操作方式如下:
一、点击进入申报系统
二、打开页面后,点击信息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保存。
《通知》还明确,对谎报、漏报、迟报、不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伪造、使用虚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的入鲁返鲁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
信息登记和随访检测工作的通知
根据《全面做好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鲁指发〔2021〕1 号)和《山东省冬春季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鲁指发〔2021〕2 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服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实行入鲁返鲁人员信息自主申报。根据当前“省外入鲁返鲁人员须持有 7 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进入我省后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相关要求,省委领导小组(指挥部)紧急研发了“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自主申报系统” ,全面实行入鲁返鲁人员信息网上申报。各地要在所有交通场站、高速公路等出口,社区(村居)公共场所,宾馆、酒店、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张贴 “入鲁返鲁人员自主申报”二维码,方便入鲁返鲁人员第一时间微信扫码或登录“爱山东”APP,主动申报出发地、目的地、核酸检测、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系统将设置“自主申报端”和“随访登记端” , “自主申报端”主要用于入鲁返鲁人员个人申报和用工接待、宾馆饭店、社区(村居)等单位申报。“随访登记端” 主要用于基层社会随访工作人员日常排查、随访登记。联防联控与社会稳定组将对系统使用专门进行部署。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入鲁返鲁人员随访检测。省指挥部将继续对入鲁返鲁人员进行动态监测,常态汇集实名购票、车辆卡口、手机流入等数据,对于比对发现的未申报的人员信息数据,按户籍地和落脚地推送各市。各地要第一时间接收数据信息,部署开展追踪随访,并按照我省疫情防控规定,督促落实相应核酸检测和后续健康管理措施。要固定专人负责随访系统和核酸检测系统的管理使用,加强自主申报信息质量监测,对数据信息要素不全、不实的,及时跟进随访,督促做好信息补充完善。要发挥社区(村居)自主摸排和健康管理职责作用,督促入鲁返鲁人员及其家属提前报备,压实用人单位、接待单位、宾馆酒店等主体责任,并不间断开展外来人员排查清查,确保应访尽访、应检尽检。
三、坚决维护全省冬春季疫情防控良好秩序。各地要广泛利用手机短信和电视、报纸、互联网、公众号等媒体,加大入鲁返鲁疫情防控政策宣传, 广泛宣传 《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管理通告》,加强自主申报平台及二维码推广应用,引导入鲁返鲁人员提前主动进行自主申报、主动到核酸检测服务点进行检测、主动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着力形成人人支持疫情防控良好氛围。对谎报、 漏报、 迟报、不报疫情重点地区旅行史、居住史和健康状况等信息,伪造、使用虚假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拒不配合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给疫情防控带来风险的入鲁返鲁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由此产生的费用自理,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通知自 2021年1月31日开始实行,有效期至 2021年3月15日。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 办公室
2021年1月30日
今天
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发布
关于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
补充通告
关于冬春季入鲁返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的
补充通告
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要求,结合山东实际,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就入鲁返鲁人员健康管理措施补充通告如下。
1.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经中、高风险地区的入鲁返鲁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
2.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低风险地区人员,需入鲁返鲁的,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3.其他低风险地区的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口岸直接接触进口货物从业人员、隔离场所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确需入鲁返鲁的,以及跨省返回我省农村地区的返乡人员,应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4.其他人员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出行,在体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有序流动。
5.有关疫情防控其他规定保持不变。
上述防控措施即日起开始实行,2021年3月8日结束。
各地要规范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得“层层加码”、随意扩大人群范围、增加核酸检测频次、改变居家健康监测方式等,确保各项举措科学精准落实到位。
山东省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2日
2月1日
淄博公布
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核酸检测采样点
和全市发热门诊(哨点)名单
为全面落实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疫情防控及健康服务工作,按照安全、就近、方便的原则在全市各乡镇(街道)设立了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核酸检测采样点,现予以公布。
一并公布淄博市发热门诊(哨点)名单。广大市民如有发热、咳嗽、咽痛、乏力、腹泻、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请务必第一时间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哨点)就医,不要自行购药治疗。就医途中加强个人防护,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全程佩戴好口罩。
附件:1.淄博市入鲁返鲁和返乡人员核酸采样点名单
2.淄博市发热门诊(哨点)名单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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