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礼包、送岗位、送待遇...留在淄博过年也挺好!
历经一年的辛勤忙碌,
您是否已经做好新春佳节的打算?
淄博发出号召:
以爱为家,
今年一起留下过年!
与此同时
对于留淄过年的市外人员
淄博放大招!
留你在淄博过年!
👇
日前
淄博市五部门联合发文
给留淄过年市外人员
每人发放300元电子消费券
昨天(2月2日)
淄博市商务局网站发布
关于“‘淄’在过年”春节消费券的补充公告
为充分保障春节期间留淄过年市外人员需求,经研究,现对《2021年春节期间开展“‘淄’在过年”行动发放消费券活动实施细则》补充公告如下:
1.延长登记时间: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期限延长至2月11日。2月11日前,请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居住地派出所或通过互联网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见附件1)。
2.1月30日至2月11日,在淄博市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且留淄过年的非淄博户籍人员,可于2月14日—2月28日通过“爱山东·爱淄博”APP申领、并在确定参与春节消费券活动的商家使用消费券。
3.1月29日前,已在公安机关进行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非淄博户籍市外人员,按原《细则》规定执行。
4.经公示和逐个签约,现确定参与春节消费券活动的商家名单(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1.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方式
2.确定参与春节消费券活动的商家名单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大数据局
2021年2月2日
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方式
确定参与春节消费券活动的商家名单
商超20家↓↓↓
餐饮76家↓↓↓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发布
关于为留淄人员免费发放必要
防疫保障物资的通知
留淄过年市外人员
每人发放10只医用一次性口罩
关于为留淄人员免费发放必要防疫
保障物资的通知
一、发放范围和标准:
留淄过年市外人员,按每人10只医用一次性口罩发放。
二、发放方式:
留淄过年市外人员凭本人非淄博市公安部门签发的身份证或淄博市居住证原件,前往指定地点登记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领取。原则上以居住地村居、社区或大中型企业为单位凭证件原件集中领取,不得重复领取。
三、发放地点:
张店区:张店区和平路15号(区应急管理局院内);
淄川区:淄川区般阳路27号(区应急管理局院内);
博山区:博山区焦裕禄广场(区委区政府对面);
周村区:周村区政务中心广场西北角;
临淄区:各镇、街道办院内;
桓台县:卫生街126号(县应急局408室);
沂源县:瑞阳大道与新城路交叉路口(沂源县阳光商务中心416室);
高青县:黄河路87号(县应急管理局);
高新区:鲁泰大道127号(宝山生态科技园管理服务中心);鲁泰大道与万松山路交叉路口西北角(傅山村委);中埠镇铁山路37号(中埠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大厅);鲁泰大道105甲1号(四宝山办事处);古侯路兴润加油站西200米(先创区服务中心一楼大厅);
文昌湖区:萌水镇北池二路(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安全环保局);
经开区:世纪路南首209号(煜丽大厦)。
四、发放时间:
2021年2月9-10日,9:00-12:00,13:30-17:00。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淄博市人社局鼓励引导外来务工人员留在“就地过年”,为重点企业和其他春节期间有用工需求的用人单位提供用工保障,即日起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稳岗留工”“十送十留”专项服务行动。
服务对象
就地过年农民工、有转移意愿农村劳动力、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和重点用工企业单位。
服务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1 | “送温暖留心”服务行动 | |
2 | “送慰问留福”服务行动 | |
3 | “送政策留岗”服务行动 | |
4 | “送岗位留工”服务行动 | |
5 | “送培训留职”服务行动 | |
6 | “送待遇留人”服务行动 | |
7 | “送礼包留守”服务行动 | 倡导企业结合生产经营实际,采取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等措施,吸引职工就地 过年、在企休假。同时,要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鼓励制定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以岗留工、以薪留工。 |
8 | “送保障留居”服务行动 | |
9 | “送维权留暖”服务行动 | |
10 | “送关爱留情”服务行动 |
并肩防疫迎新春
留在淄博过年
也挺好!
来源:大众日报淄博融媒体中心、淄博人社
微信公众号:淄博科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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