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公说“不”!市消保委公开征集“霸王合同条款”
在日常消费中,您是否曾遭遇过“霸王合同”条款?近日记者获悉,为进一步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合同格式条款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从即日起至4月25日,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针对群众关注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条款,开展征集活动,包括商品房买卖、汽车销售、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网络交易平台等与消费者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
消费者提供相关行业、单位使用的格式合同必须真实、有效、清晰,有明确的合同名称、合同签订单位,经合同双方签字或确认的有效合同,通过电子邮件提供的请在邮件名称中注明“格式条款征集”字样。同时,对合同中涉及个人隐私或商业秘密等不宜对外公开的内容,请自行遮盖或做相应技术处理。
对征集到的合同格式条款,淄博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将逐一进行梳理、分类,组织邀请相关专家评审点评,并向社会公布点评结果。对评审发现的利用格式条款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条款将建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格式合同签订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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