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台啥时候供暖?
供暖费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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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使热用户进一步了解供热工作,公司根据上级有关供热方面的法规及相关规定,作如下说明:
在桓台县春源热力有限公司服务区域内具备供热条件的个人用户请携带房产证或村证明、小区供热站开具的入户检查表,没有房产证的携带购房合同或确权书;单位用户及开发商请携带规划平面图及采暖有关图纸,到桓台县春源热力有限公司供热服务厅办理。公司10月中旬开始安排向管网注水打压,开户截止到10月15日。二、原有配套费的收取和供热设施产权划分(供热单位按老楼老办法执行)(1)根据《桓台县人民政府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的规定》(桓政发[2009]29号)文件规定:“供热配套费按建筑面积收取:居民住宅为60元/平方米,公建为72元/平方米。”(1)《桓政发【2009】29号》文件规定:“供热配套费用于热源建设以及从热源至单位用户阀门井或热源至居民用户楼前阀门井的管网建设。”(2)供热站至用户楼前总阀门井的供热设施,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维修、更新改造。室内至楼前阀门井的公用供热设施、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经安装单位保修两个供热期后,由用户负责管理、维修、更新改造。三、现行配套费的收取和供热设施产权划分(供热单位按新楼新办法执行)根据《桓台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桓政办发[2020]2号)文件规定:供热设施配套费按每平方米90元征收。自2020年5月1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已签订配套工程协议的项目按协议约定执行。(1)根据《桓台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桓政办发[2020]2号)文件规定:供热配套费用于建设热源至单位用户总阀门井(含阀门),或热源至居民用户入户端口锁闭阀(含锁闭阀,不含计量装置)的供热设施。自2020年5月14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31日。供水、供气、供热企业,已签订配套工程协议的项目按协议约定执行。(2)供热站至居民用户入户端口锁闭阀(含锁闭阀),由供热单位负责管理、维修、更新改造。室内至居民用户入户端口锁闭阀的供热设施、用户室内供热设施,由用户负责管理、维修、更新改造。1、收费标准:根据《桓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城区供暖期限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桓政办发【2018】43号)文件规定:“冬季供暖时间为11月8日至次年3月23日共135天。居民住宅按套内建筑面积23元/平方米;复式住宅单层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单层面积加收30%供暖费;双层均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全部面积计收供暖费;阁楼安装采暖设施且有房产证的,按房产证注明面积计收供暖费;没有房产证的,按阁楼下层住房面积的50%计收供暖费;地下室、杂物间、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不包括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为建筑面积22元/平方米。非居民采暖(包括学校、幼儿园、敬老院等对外出租及商业经营用房)供暖价格为建筑面积35元/平方米。楼层高度超过3.5米的,每超过1米加收15%供暖费(不足1米的按1米计算)。”2、居民家庭安装小型换热器设备,按照每个换热器每供暖季300元收取供暖费(对于未安装或已拆除小型换热器以及带有阁楼或车库未安装供热设施的热用户,请先到所在小区供热站办理入户检查手续,两个工作日后再缴纳供暖费)1、停止供热的期限最少为一个采暖季,停止供热的范围应是住宅整体,不允许部分停热。2、因特殊原因不需要采暖的用户,应于10月15日之前到所在小区供热站办理停暖手续,填写《用户停热申请表》,以前有欠费的用户须补请欠费。公司将在7日内与申请人联系并到用户家中进行停暖验收,验收结束后,现场作业情况申请人应签字确认。因申请人不配合而导致停暖验收无法完成的,视为正常供暖,热力公司保留追缴该用户采暖费的权利。对没有办理停暖手续又未缴采暖费的,视为正常供暖,应缴纳采暖费。1、房屋建筑面积以房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如无房管部门确权面积,根据国家规定双方以进行测量的实测面积为准,测量结果双方应签字确认。2、居民住宅供暖计费面积以房产证中注明的套内建筑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包括房产证上没有注明分摊面积的)按以下比例扣除公用分摊面积后作为计费面积:建筑面积65平方米及以下为10%,65-90(含90)平方米为8%,90-130(含130)平方米为7%,130平方米以上为6%。暖气中的水是做过防腐处理的软化水,加有化学药剂。如果使用这种软化水淋浴或者洗衣,会有害身体。供热系统需要足够的循环水才能保证正常运转,放循环水容易导致系统缺水或形成气塞,从而影响系统的供热效果。如大量失水就会降低供水温度,影响供热质量。因此《山东省供热条例》禁止在供热系统上安装水嘴,禁止排放或取用系统软化水,违反规定的应予以处罚。八、热用户增加车库、阁楼供暖需办理开户手续、缴纳供热配套费阁楼、地下室、杂物间、车库都是住宅的附属间,热用户住宅附属间安装暖气属新增供热面积,需先经过单元内其他用户签字同意后,再到供热企业办理手续,缴纳供热配套费。只有办理增容手续才能供暖。车库、阁楼供暖配套费收取标准,采取老楼老办法,新楼新办法的处理原则,按照规定收取;地下室、杂物间、车库安装采暖设施的,按居民住宅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如有商业用途的,按照商业供暖价格计收供暖费。热用户也可通过建行的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浦发银行智能POS缴费终端、农行掌上银行、线上支付宝、微信中的生活缴费以及我公司微信公众号网上缴费。
来源:桓台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