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春节期间规范市场促销行为专项行动
为规范经营者促销行为,维护节日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促进我市消费市场繁荣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心过节,淄博市市场监管局从1月16日起至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规范市场促销行为专项行动。
本次行动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一是虚假宣传行为。利用虚假商业信息、虚构交易或者评价、虚假价格信息等方式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或者相关公众的。
二是不正当有奖销售。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采用谎称有奖或者故意让内定人员中奖的欺骗方式进行有奖销售;抽奖式的有奖销售,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三是违规促销行为。未按照规定公示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以及对消费者不利的限制性条件;现场即时开奖的有奖销售活动中,未按照规定随时公示超过五百元奖项的兑奖情况;以侵权或者不合格产品、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等作为促销活动中提供的奖品或者赠品。
四是未按规定建立和保存有奖销售活动档案。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未按照规定建立档案,如实、准确、完整地记录设奖规则、公示信息、兑奖结果、获奖人员等内容并妥善保存两年的。
专项行动中,该局坚持一方面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置力度,从严查处虚假宣传、欺骗式有奖销售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另一方面开展竞争合规指导。对于促销活动较多的商场超市、专业市场、网络电商等重点企业,送法上门,现场指导。对于问题较多的行业和企业,进行集中约谈,引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好自查自纠,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
通讯员:刘延彬
淄博市广播电视台记者:孙鹏 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