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线索、公布电话......即日起张店集中受理!
为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
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
广泛征集线索,
特设置举报电话。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
—、 受理电话
(一)镇(街道)
房镇镇 : 0533-3881666
马尚街道办事处: 0533-2804078
车站街道办事处: 0533-2711191
湖田街道办事处: 0533-2064167
(二)张店区
张店区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办公室:0533-2867258
二 、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按照镇(街道)、区级逐级受理的原则,通过电话方式受理侵占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的有关问题。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受理要求
1.坚持“谁举报谁举证”,举报人需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问题情形及线索。
2.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3.对于不属于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受理范围的监督举报事项, 请依法依规通过有关渠道反映。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
特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5日
来源: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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