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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这些鲁C车辆禁止上路!

齐点淄博 2024-08-02 18:58:38 阅读量:

2024-08-02 18:58:38

近日

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发布

关于机动车强制报废公告

【2024年第23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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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机动车已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现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和号牌作废。请车主尽快到车管所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机动车逾期未报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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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车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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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广播电视台:梁艺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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