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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市管理局深入开展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各类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齐点淄博 2020-11-08 10:16:08 阅读量:

2020-11-08 10:16:08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批示精神,坚决遏制扬尘污染,11月5日,淄博市城市管理局印发《全市城市管理领域各类扬尘污染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决定11月至12月,利用两个月时间,对城市管理领域存在的扬尘污染问题进行集中整治。

 一是全面加强道路保洁。各区县环卫部门要集中利用3天时间,对城市建成区主次干道及人行道、慢行道、环卫部门负责扫保的其他道路积土积尘开展一轮大清洗行动,确保路见本色、绿见本色、栏杆见本色。二是加大渣土运输车辆管控。坚持日查和夜查相结合,对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未蓬盖、蓬盖不严、带泥上路、抛洒污染路面等问题进行检查督促整改,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三是加强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企业扬尘污染管控。11月10日前,开展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企业等重点区域扬尘污染整治“大体检”活动。建筑垃圾消纳场和资源化利用企业外围应当建设围墙、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建筑垃圾消纳场进场道路要硬化,场内要做好降尘抑尘措施;资源化利用企业内部道路要硬化处理;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专用场地,配备运输车辆冲洗保洁设施。对发现的问题,要实施台账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责任单位,确保整改工作如期保质完成;对问题严重的依法进行查处,根据精细化管理重点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扣分。

市城市管理局成立工作专班,分别由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带队,每周两次,轮流到主城区(张店区、高新区、经开区)上路检查或夜查,采取蹲守、巡查等方式,会同区县执法队员对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违法行为依法现场查处。落实领导挂包责任,市局各挂包领导每月一次到挂包区县督导建筑垃圾(渣土)运输车辆和建筑垃圾消纳场扬尘污染源整治情况,指导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整治任务落实。

 11月6日晚21时,市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周洪刚带队深入张店区开展夜查巡查,先后到宽厚里、御都国际公馆、黄金城等夜间施工现场,重点检查渣土车辆运输证件办理、出场清洗、车辆蓬盖及进出道路环卫保洁等制度落实情况。要求张店区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对相关运输企业、施工单位管理,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抑尘措施,严防带泥上路、沿路抛洒等扬尘污染问题。

 11月7日下午,市城市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邹宗森带队对高新区通乾拉菲、名仕华府、金晶世纪广场、南营社区配套等五个建设工地的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导,要求高新区要针对今年的气候特点和进入供暖季的难点,痛点,着力抓好扬尘治理,建筑企业更要严格自律,规范施工,做到检查与不检查一样,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记者张铭 通讯员杨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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