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医保热点问题121问 ——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一)
为进一步做好医保政策宣传工作,淄博市医保局编制《淄博医保热点问题121问》,选取群众最关心的职工医保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篇、普通门诊待遇篇、住院待遇篇等九大类热点问题,陆续推出政策问答。
《淄博医保热点问题121问》
今天来看看
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之职工篇。
一、职工医保参保缴费之职工篇 01
职工医保参保范围是哪些?
答 1.本市各类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均应当按照属地原则参加职工医保。全市分设市直、张店区、淄川区、博山区、临淄区、周村区、桓台县、高青县、沂源县、高新区、文昌湖及经开区等12个参保经办地区(简称参保地)。
02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如何筹集和管理?
答 2.(1)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各级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筹集,纳入同级社会保障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2)对不按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单位,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有关待遇;对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的按《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59号),予以处罚。
(3)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基金收支情况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同时,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医疗机构代表、工会代表和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保险基金监督组织,加强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社会监督。
03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缴费基数和比例是什么?
答 3.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和比例为用人单位以上年度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按8%的比例缴纳。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低于职工缴费基数之和的,以职工缴费基数之和为缴费基数。
职工以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基数,按2%的比例缴纳。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低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本人上年度工资总额高于在岗职工工资总额300%的,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工资平均的300%为缴费基数。
个体劳动者以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
04
企业职工医疗保险,
单位及个人缴费比例是多少?
答 4.自2020年开始医疗生育合并收费,企业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费比例为2%。
05
个体工商户参保转到单位参保后,
中间中断时期如何补缴?
答 5.个人中断部分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2020年平均工资为5761元,每月需补缴288.05元。 06
解除劳动合同后,
在新单位参保前,中间中断时期
是否由个人进行补缴?
如何进行补缴?
答 6.需要由个人补缴,还未找到新单位的,需要去户籍地所属医保窗口办理缴费;已在新单位参保的,到新单位参保地所属医保窗口办理,目前中断补缴只支持现场刷卡缴费。
07
职工受工伤后,
前期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
后期可否改为工伤进行报销?
答 7.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应当由工伤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已由医疗保险进行支付的应及时退还报销的医疗费,重新申请工伤保险支付。应由工伤保险支付,本人通过虚假承诺经由医疗保险支付的,涉嫌骗取医疗保险费,将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
08
我市职工医保退休时
缴费年限最低多少?
年限不足的按什么标准进行补缴?
答 8.按照我市政策规定,职工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需男满30年、女满25年,缴费年限不足的,退休后需一次性补齐年限,已参保人员按退休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新参保人员按补缴时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5%的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用。
09
养老保险已办理退休,
城镇居民保险(新农合)
可以转成职工医保吗?
答 9.办理退休时,缴费年限不够的,可以将居民缴费(新农合)转为职工医保,需要按照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居民一档缴费按照2%补缴,新农合及二档居民缴费需要按照2.5%补缴。也可以折算成职工年限,一档居民2年缴费折算为1年职工缴费,二档居民及新农合3年缴费折算为1年职工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