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药店增加到387家
9月30日,淄博市“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活动正式启动,打通了集采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淄博成为全国首个政府搭平台、促对接,实现集采药品进药店销售的地市。10月10日,记者对开展“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活动开展一周相关情况进行回访,收获颇丰。
此次“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销售活动,全市167家定点药店参加,覆盖了五区三县,参加活动药店按照“四统一”模式进行了配置,即:“统一参照中选价格或进货价格销售,便于群众购药;统一在药店显著位置设置销售专柜,规范药店管理;统一采取双标签公示药品价格,便于群众比对;统一公布医保部门咨询投诉电话,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监督。经了解,参加进活动药店周边多为生活配套成熟小区,客流量大,中老年人占比相对较高,集采药品按照中选价格或进货价格销售,大幅度降低了药品价格,满足了群众就近购买低价药的需求,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在医院购买集采药品需要排队、挂号等不快捷、不方便情况和缺断货现象,极大方便周围群众,得到患者一致好评。
在位于张店区的鲁药大药房,市民王先生发现从国家集采药品专柜购买的阿托伐他汀钙片只需要2.7元一盒,还不到原来药价的零头。由于患有胆固醇高的症状,医生嘱托必须长期服药,市民王先生发现现在从药店买集采药品十分方便:不吃的话,胆固醇就高。原来20来块钱一盒,现在不到三块钱。到医院里去还得挂号排队,很麻烦,这多方便,路对过,过来就买。
以往只能在医院买到的平价药以后在药店就可以随时购买,节省了群众排队挂号的时间,也节约了医保报销资金。国家集采药品专柜打通国家集采药品销售“最后一公里”,解决医院集采药品供不应求问题的同时,也的得到了药店的热烈欢迎。记者看到,鲁药大药房特意辟出了一个货架摆放了30多种国家集采药品,并在周围显眼的位置做好引导标识。
国家集药品降价不降质,深受参保群众欢迎,相关部门采取了多项监管措施来保障所采购药品的质量:一是建立严格的入围标准,将药品质量作为参加带量采购的前提条件,以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标准;二是加强对中选品种全流程质量监管,提高抽检频次,加大违法违规企业追责力度;三是与药品生产企业签订协议,明确中选企业是保障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并建立企业库存和停产报告制度,动态了解企业生产情况,确保企业按照协议足量、及时供应药品。从目前情况来看,国家四批157种集中采购药品的药价大幅下降,且药品质量非常稳定。
参加“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活动的绝大多数药店集采药品备货量达到30个品规以上,多以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为主,经对一周销售情况进行统计,销售金额平均增长40%以上,最高增长62.8%;销售药品数量平均增长46%,最高增长80%,患者流量平均增长20%以上,部分药店单品种单日销售药品数量突破100盒以上,如,博山区天和堂景泰成药店销售的阿卡波糖片单日平均120多盒。
9月30日,启动“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活动仪式,全市通过多种方式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使“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活动成效深入人心,淄博电视台,大众日报、淄博日报等客户端分别进行了视频报道,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参加活动药店通过LED屏滚动播放,微信公众号发布、会员群、微信朋友圈全员转发等途径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购药群众了解药品集采政策,树立了药店亲民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9月30日至10月8日,又有多家药店积极报名参加,进一步拓展门店数量,截止10月8日,全市“国家集采药品进药店”药店由167家增加到387家,其中,山东华信宏仁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增加210家,淄川8家,高青2家。
下一步,市医保局继续发挥政府“搭平台、促对接、保供应、强监督”作用,积极宣传国家集采政策,着力加强中选厂家、商业配送公司、药店三方协调机制,将更多的集采药品纳入到药店销售中,并及时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确保采购渠道畅通;定期进行集采政策培训和解读,满足患者就近低价购药需求,使越来越多群众享受到医改成果,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记者张铭 通讯员刘璐璐)
编辑:张铭
值班主任:李玮
校对: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