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城乡环境大扫除大消杀专项行动
近日,记者从城市管理部门获悉,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根据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指导意见》,为逐步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市整治办决定自3月23日起,在全市范围内(不含封控区、管控区、隔离点),立即开展“战疫情、优环境、保健康”城乡环境大扫除大消杀专项行动,尽快实现城乡环境常态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
大力推进城乡道路“以克论净、深度保洁”,集中清理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道路两侧及绿化带内积存垃圾和卫生死角,并进行消毒消杀。切实做好火车站、汽车站、公交站、货场、停车场、城市出入口等窗口单位场所和铁路、公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落实火车、公共汽车、出租车等交通工具内部环境卫生标准要求,保持客运枢纽等人员密集场所环境整洁,加强监测、通风和定期消毒工作,防止疾病传播,保障旅客身体健康。
淄博全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批发市场、便民市场、早夜市、农村集市和各类经营场所及有关区域,在恢复营业前,彻底清扫市场内外环境,清理卫生死角,进行全面消杀。恢复营业后,组织市场内各类店铺、摊位开展“搬家式”大扫除大消杀,彻底清除滋生病菌的土壤。农村集市、农产品市场要规范设置、规范管理,严管食品现场制售,做好卫生保洁。各区县要彻底摸清辖区内各类市场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做到清查一个、整治一个、规范一个,逐步建立市场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提升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对医疗机构、餐饮饭店、学校、宾馆、商场、超市、景区、影剧院、图书馆、体育馆、银行、城市广场、夜间经济聚集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卫生措施,彻底清除卫生死角,严防传染病传播。重点对小食品经营及加工单位、小理发美容店、小旅店、小浴室、小歌舞厅、小网吧等经营单位,加强卫生清理、病媒防治、消毒措施的监督检查。学校复学、工地复工后,要立即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督促学校、托幼机构和建筑工地落实传染病防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晨午检制度,关注体温变化,做好因病缺勤(课)病因追查与登记,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和早处置。开展施工场所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督导施工单位清理卫生死角,落实传染病报告制度。
各区县、镇办、社区要按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广泛组织发动辖区部门、单位和居民开展一次人人参与的环境卫生清洁行动。集中清理城市社区堆积杂物、陈旧垃圾、装修建筑垃圾、居民楼楼道或公共区域废弃的旧家具、长期堆放的无用杂物等,消除卫生死角。要以“战疫情、优环境、保健康”为主题,动员所有社区居民自觉参与、积极行动,做好家庭内部卫生保洁,确保室内干净整洁,室外环境优美。要通过大扫除大消杀专项行动,教育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讲卫生、爱清洁、保健康”的良好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长期保持下去。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美丽乡村建设、“美在家庭”创建等工作,切实加强农村镇、村环境卫生管理,做好清扫保洁消毒消杀,整治村容村貌。广泛组织开展农村“清扫家园”活动,清理门前庭院、房前屋后、农村厕所及村庄周边卫生死角,及时收运垃圾,清除乱堆物料、乱建棚屋、堆积垃圾,治理污水横流。要以整洁环境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习惯,自觉爱惜环境,杜绝乱搭建、乱堆放、乱丢乱扔、乱贴乱挂等现象,进一步提升村庄整洁程度。切实加强家禽养殖、流通等环节监管,落实卫生管理和预防措施,加大查处非法养殖畜禽和鸟类的力度,严控传染源,严防传染病。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要率先垂范,上班后第一时间在机关、单位内部以及所管辖系统、行业开展一次室内外环境卫生大扫除大消杀,特别要对卫生间、电梯间、楼道、储物间以及庭院开展无死角清理,对长期未清理的办公室进行彻底打扫,保持单位内部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有序。推行“周末全民义务卫生清扫日”制度,领导干部和党员带头,每周末在机关内部、公共场所、“双报到”社区、街长制挂包路段等进行卫生扫除义务劳动,积极开展环境卫生清理和卫生大扫除大消杀,清理垃圾杂物,清除卫生死角,形成长效机制。
企业复工后,组织各类企业开展工业园区、厂区、企业办公区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清扫及消毒消杀工作,集中清理卫生死角、清除各类垃圾,对园区、厂区道路和配套市政设施进行维修维护,对裸露土地进行补植。对全市各类工业企业厂区内道路、硬化地面、车间顶部、墙面以及能够冲洗的裸露设备、管线等全面冲洗,对厂区外与主要交通干道连接的支路、小路及路边附属设施等全面冲洗,确保各类裸露表面无积尘、无浮尘、无扬尘。
广泛发动沿街单位、店铺对门前责任地段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清理,确保干净整洁、秩序井然。结合“门前五包”责任制管理办法,把环境卫生标准和责任落实到位,自觉维护各自门前市容秩序。探索实行诚信积分制管理,对沿街单位和经营业户落实“门前五包”星级挂牌动态管理,充分调动参与卫生大扫除和城市管理的积极性。加强第三方信息采集,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处置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严格落实《淄博市保障社区(村居)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和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做好全市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加强作业防护和人员防控,确保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处理企业和作业人员不成为病毒传播途径,保障全市环境整洁有序。封控区内的生活垃圾,以及社区(村居)内独立收集的废弃口罩、纸巾等易传播病毒的生活垃圾,由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医疗废弃物进行收运处理。管控区内的生活垃圾,经严格消杀达到生活垃圾标准后,按照需要的最低收运频次通知生活垃圾收运单位进行收运,专人、专车、专线、全程隔离运输,并告知生活垃圾焚烧电厂进行独立处理。防范区及其他社区(村居)内的生活垃圾,进行日常消杀、收运处理,清运频次不低于每日一次。(记者张铭 通讯员杨东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