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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周期管控!淄博市完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机制

齐点淄博 2022-09-02 15:04:49 阅读量:

2022-09-02 15:04:49

近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我市印发《关于加强淄博市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管理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提高基金投资运作效率,切实防范风险。

基金募集阶段“严把关”。按照“依项目建基金”的原则,合理确定基金募集规模和投资期限。加大对基金管理人社会资本募集能力、政府投资基金管理经验的综合评估,最大限度发挥政府引导基金对社会资本的引导撬动作用。

基金投资阶段“划范围”。新旧动能转换基金投资方向上不得投资于二级市场股票、期货、房地产及其他金融衍生品。基金返投我市比例不低于我市政府引导基金出资金额的1.1倍,不断增强基金赋能市内实体经济效能。

基金运作阶段“控风险”。基金出资严格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分批分期到位,加快基金投资进度,杜绝资金闲置。完善基金报告制度,市财政局定期跟踪新旧动能转换基金运作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提高投资收益。

基金退出阶段“讲绩效”。投资项目偏离目标领域的,政府引导基金可提前退出。基金完成项目退出后,着重围绕基金收益、返投等核心要素,评价基金投资运作效益,将评价结果作为后续合作的依据,切实维护基金出资人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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