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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740余万 获刑10年6个月——淄博市临淄区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齐点淄博 2022-11-15 15:50:01 阅读量:

2022-11-15 15:50:01

  11月14日,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临淄区发展和改革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田钢昌职务犯罪一案,以贪污罪、受贿罪依法判处被告人田钢昌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田钢昌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7.78万元;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702.59万元,其中37.9万元未遂。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田钢昌非法侵吞公共财物数额巨大,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鉴于被告人田钢昌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存在本人及家属愿意用家庭房产退赃等从轻、从宽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将始终保持打击职务犯罪高压态势,坚持依法惩治与廉政教育同步推进、靶向发力,在严厉惩治贪污受贿等职务犯罪的同时,充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审促廉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秉公用权、廉洁用权、为民用权,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坚韧和执着,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场攻坚战、持久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陈会彬 张刚



来源:临淄区人民法院

编辑:张铭

值班主任:李玮

校对:杨天宝

编审:王学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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