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能否参与招投标工作?权威回答来了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顾爱龙)近日,有网友留言提问作为企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后,能否参加相关招投标?
针对这一问题,记者拨打了12368热线,得到的回复是: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就不能参与招投标。同样作为企业,一旦成为失信被执行人之后,也是不可以参加招投标工作的。
据了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同时,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中,对失信被执行人有以下联合惩戒的措施:
1、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以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在评标阶段,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委员会应当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查询,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2、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代理活动
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开展招标事宜的,应当查询其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鼓励优先选择无失信记录的招标代理机构。
3、限制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活动
依法建立的评标专家库管理单位在对评标专家聘用审核及日常管理时,应当查询有关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不得聘用失信被执行人为评标专家。对评标专家在聘用期间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应及时清退。
4、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从业活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聘用招标从业人员前,应当明确规定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处理办法,查询相关人员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从业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以上限制自失信被执行人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之时起终止。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