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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线索、公布电话......即日起,张店集中受理!

齐点淄博 2024-06-27 11:07:24 阅读量:

2024-06-27 11:07:24

为切实做好农村集体“三资”

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针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问题,

广泛征集线索,

特设置举报电话。

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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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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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镇(街道)

房镇镇 : 0533-3881666

马尚街道办事处: 0533-2804078

车站街道办事处: 0533-2711191

湖田街道办事处: 0533-2064167


(二)张店区

张店区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办公室:0533-2867258


二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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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按照镇(街道)、区级逐级受理的原则,通过电话方式受理侵占挪用农村集体“三资”的有关问题。受理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三、受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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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坚持“谁举报谁举证”,举报人需提供本人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具体问题情形及线索。

2.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举报人要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歪曲捏造事实、诬告诽谤、陷害他人。

3.对于不属于农村集体“三资”侵占挪用问题专项整治受理范围的监督举报事项, 请依法依规通过有关渠道反映。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主动监督。

特此公告。


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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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市张店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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