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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优化营商环境“难点堵点”典型案例】违约欠款:营商环境“硬梗阻”

齐点淄博 2020-07-31 20:48:03 阅读量:

2020-07-31 20:48:03

  今年6月26日,市政府发布了《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意见第18条要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清偿债务,开展政府机关拖欠企业债务清欠行动,实行领导帮包制。但在记者的调查采访中,却发现有些相关责任镇办并没有贯彻意见精神。
  这里是博山区城东街道雨污分流五龙段工程现场。道路面沥青明显的分界线,展示着这里不久前曾进行过开挖工程。施工方人员给记者打开路面的一处井盖,向记者展示了地下已经建好的排水管,可整个工程到了五龙北路的这处绿色围挡处就戛然而止了。
淄博国泰建设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没钱了,不干了,停这去了。绝对荒废了,用不上,没用上现在。”
  2019年7月,淄博国泰建设有限公司通过政府招投标程序,与博山区人民政府城东街道办事处签订施工合同,负责博山区城东街道良庄-窝疃片区周边沿线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的建设,合同工期为2019年7月13日-8月12日,中标价格为10371487.27元。
淄博国泰建设有限公司雨污分流项目负责人
“根据合同规定,我们施工到一半的时候,应该支付进度款的70%,也就是说是350万,但是我们无数次去找城东办事处,到各级部门去催要工程款,但是迟迟不予支付。”
  由于迟迟拿不到合同上规定的工程进度款,国泰公司已经无力承担工程建设垫付款项。
淄博国泰建设有限公司雨污分流项目负责人:
“这里边牵扯很多材料费,尤其是民工工资这一块,确实也垫不动了。我们继续施工以后,干到70%多,已经产生很大一块进度款了。”
  截止目前,1000余万的项目,国泰已完成70%的工程量,城东街道办仅支付了20万元。企业出于无奈,向12345投诉,反馈结果是2020年底拨付工程进度款项的10%,2021年底拨付工程进度款项的50%。为此记者向城东街道办进行了核实。
博山区城东街道工作人员:
“主要领导说了我们实在也没办法。年底拨付10%,明年12月底拨付50%。”
  钱难要,人难见,成了国泰与城东对接的常态,街道办的一再失信,已经让企业伤筋动骨,离开博山。抱着最后一线希望,国泰项目负责人和记者一起来到博山财政局,了解这个项目是否已经拨款至城东。
博山区财政局国库科工作人员:
施工单位对我来说,我看不出有这笔支出,我这项目太多了,上千个项目,我看不出来
记者:能查查吗,我们这个项目都有具体的名字。

工作人员:我看不到,看不见,看不到你的名字。我看不出张三李四。你给谁干的活,你去找他。
  对待招标来的企业如此,那对待本乡本土施工队又如何呢?临淄区皇城镇的牛先生曾拉起一支28人的队伍,2015年同皇城镇政府环卫所达成口头协议,负责全镇清运工作。
临淄区皇城镇居民 牛先生:
“28个人,连开挖掘机带开翻斗车,挖掘机两个人,我们开翻斗车的清运的这些26个人。当时一共是73万多,到了年底算账的时候,只给了15万6,预付15万6。往后剩下的就不给了。”
  牛先生给记者看了一份材料,上面记录着工人的作业时间、地点、工时等。牛先生表示,当年仅有口头协议, 并且2013、2014年都是如此执行、如此结款,因而2015年并未签定合同。但现在皇城镇领导更换,新领导要求出示合同才能结款。 2015年欠款至今已有5年,28人队伍中已经有两人离世。牛先生给记者拿出了一份清运证明,上面有皇城镇政府环卫所负责人的签字。记者同牛先生来到临淄区皇城镇政府,找到了当时同他们达成协议的环卫所负责人。
临淄区皇城镇环卫所负责人:
牛先生:今年(钱)怎么样?
负责人:不是说什么状况,(镇党委书记)想给,就有。这个状况,不想给你就啥状况没有了。
  随后环卫所负责人带记者来到书记办公室,下午2点工作时间,书记并不在办公室。离开后,记者多次拨打书记电话均被拒接且无回复。
  从记者采访的这两处来看,镇办不仅没有提供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打造透明稳定的政策环境,反而成为了企业头顶上的“老爷”,成为了企业发展道路上的“硬梗阻”。《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第十八条指出: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对企业毁约违约。从片中反映情况来看,临淄皇城的清运项目欠款,是“因人废事”“换届翻篇”,而博山城东则是“毁约违约”。
政府信用、政务诚信,是资源也是环境,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政府失信,伤害的不只是某个企业的具体利益,而是地方整体的投资软环境。淄博对标深圳,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各级各部门应先从切实执行《实施意见》18条内容开始,从执行国务院712号令《政府投资条例》开始,从工作人员转变工作作风开始,从对所有的“盖章”“承诺”真正履职尽责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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