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情我做主!市总工会最新通知,禁止用工单位限制劳动者的恋爱、结婚……
不少市民在求职的时候,会遇到这种情况,用工单位会限制你的恋爱、结婚和生育的时间,尤其是对于一些已经结婚但还没有生育的女性,有些用工单位还会另眼相待。以后,再遇到这种不合理规定,我们劳动者要勇敢说不了。近日,淄博市总工会向全市各用人单位发出了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针对的就是这些不合理的规定。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不少市民在求职时,曾经遇到过一些用人单位限制求职者的恋爱、结婚、生育等各种不合理规定。
市民:面试官就跟我说,几年之内不允许结婚,不允许谈恋爱、生孩子,就感觉非常不合理,尤其是我们刚就业的。
市民:用人公司要求女性几年之内不可以结婚生孩子,这样的行为是对女性的一种歧视,非常不合理。
近日,淄博市总工会向全市各用人单位发出劳动法律监督提示函,提醒各用人单位依法录用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劳动报酬,并合理安排休息休假等、不得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伤自负”,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不得限制劳动者恋爱、结婚的时间自由。
淄博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李长岳:全市各用工企业要依法用工,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要协商解决与职工之间的劳动纠纷争议,以及工资协商等各方面的具体内容,特别是要维护好职工的休息、休假和利益的基本权利。
关于用人单位不得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应当合理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等规定,在法律上都有明确规定,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仍旧存在一定矛盾,这份提示函发布后,市总工会将进一步积极督导落实。
淄博市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 李长岳:在此还是提醒各企业,还是积极落实《山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和山东省计划生育有关条例的有关规定,确实做到条例落实到位,职工权益得到保障,全市用工欣欣向荣的好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