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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 我市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改革正式实施

齐点淄博 2021-07-15 17:50:09 阅读量:

2021-07-15 17:50:09

日前,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下发了《关于<淄博市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大纲>的通知》,制定了新的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考试办法,大大简化了考试程序。

昨天下午,60多名申请出租汽车从业资格的学员按照新办法在东方时尚驾校参加了考试,随着考试环节的简化,不少学员接着就拿到了从业资格证。

学员 孟申明:我以前听朋友说,这个理论考试有实际操作,现在改革以后实际操作也没有了,费用也降低了,也顺利通过了,享受到了改革给我们带来的巨大便利。

据了解,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分为两部分,一是全国理论考试,二是区域科目考试,区域科目考试又分为区域理论考试和区域应用能力考试。自7月1日起,我市将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考试应用能力考核,并入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区域科目基本知识考试,与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全国公共科目考试在一次考试中完成。

市交通运输管理服务中心驾驶员培训科科员 陆锋:以单选题和多选题的模式并入到区域科目理论考试中,让驾驶员在一次考试中就能完成原有两个类别的考试内容,在优化考试模式同时,还不降低学习和考试标准。

学员 衣海燕:考试流程都缩短了,考试费用也都降低了,就是感觉很轻松,不是那么紧张。

工作人员提醒,今年6月30日前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成绩未合格的申请人,自7月1日起可以根据自己意愿选择区域科目补考模式。一是按照原来模式继续参加补考,二是放弃原有已取得的成绩,按照新的模式,填写放弃原有成绩承诺书后,只参加一次区域科目理论补考。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张   君

 值班主任:宋   滢

 编       审:  梁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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