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教育局发布十条规定 加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
体重超标、视力下降,成为越来越多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问题。为了提高中小学生的身体素质,让广大学生拥有健康的体魄,近日,市教育局发布了十条规定,对中小学生的体质健康管理提出了新要求。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管理的十条规定》指出,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严格落实体育课程表网上公示、临时调课书面审批等制度,严禁出现削减、挤占、甚至学期末提前停上体育课现象,小学高年级可增加学生的自主选择性,选择自己喜爱的运动项目进行学习。保障充足体育锻炼时间,确保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校外各参加1小时以上体育锻炼,落实“中小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30分钟的大课间”规定,合理安排体育家庭作业。
淄博十七中体育教研组组长 宋传福:在这个要求当中,它明确提出了体育教师教科研能力的这个重要性,就是通过体育教研,提高科学指导、科学健身,我认为非常有必要,然后来明确去指导学生,然后来锻炼身体。
规定要求,全面改善学校体育办学条件,配齐配强学校体育教师,确保2022年,全市中小学体育教师配备、运动场地设施器材建设达标;探索将运动技能纳入过程性评价,提高体育中考分值占比。
淄博十七中体育教研组组长 宋传福:对学生来说,我感觉让学生养成这个终身体育的这种意识,是非常有必要的,掌握一到两项运动技能,通过这项运动技能,可以锻炼身体、增强体质,为社会发展,可以说是多贡献,什么时间想运动了,随时都可以运动,让终身体育伴随他们一生。
健康体魄是青少年为祖国和人民服务的基本前提,是中华民族旺盛生命力的体现,加快中小学体质健康事业发展,刻不容缓。
淄博十七中体育教研组组长 宋传福:体育运动不仅仅局限在学校,应该是一个全社会关注的一个话题,学生不仅仅在学校运动,离开校园走向社会,以后也应该养成健身的一个好习惯。
编 辑:吉玉爱
责 编:马永福
值班主任: 孟宪强
编 审: 梁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