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丨淄博:保护母亲河 改善水环境
12月23日,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邀请社会治安、生态环境、道路交通、文化旅游四个领域共四个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向社会发布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并回答大家提出的有关问题。
淄博市主城区用水主要是太河水库水和黄河水一起使用。国家在黄河上设有国控考核断面,按照地表水Ⅲ类水标准考核,今年以来,21项指标均达到地表水Ⅱ类水体标准。
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生态环境监管。在建设项目审批中,严格落实“三线一单”,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及流域发展规划,存在环境污染的项目一律拒批,从源头严控污染企业上马。加大日常环境巡查力度,充分发挥好沿黄各镇环境监督网格员作用,实行巡查上报制度,发现私拉乱倒、肆意烧荒、偷排污水,立即上报,从快从严依法处置。
实施引黄干渠及水源地保护。对引黄干渠沿线及大芦湖水库、新城水库全封闭管理,安装隔离网、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监控;科学合理划定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对保护区周边实施综合整治,清除对饮用水安全隐患,对水库对干渠沿线建设混凝土护栏、波形护栏等防撞设施,对跨越的桥梁设置导流槽,防止污水直接进渠。推进黄河滩区综合整治。高青县组织滩区居民外迁,搬迁后的原村庄全部集中复垦,开展特色农业,取缔滩区内的养殖厂,开展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减少化肥、农药等对黄河的影响。
实施黄河干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高青县同上、下游区县均签订了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如果黄河水质优于Ⅲ类,下游补偿上游,若是劣于Ⅲ类,上游赔偿下游,Ⅲ类水互不补偿,有力了推动了沿黄区县对黄河水保护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