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逐步恢复正常交通秩序
目前,我市正有序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除周村区(含文昌湖区)等地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继续实行分级分类管控外,我市大部分地区的交通管制已有序解除,逐步恢复正常交通。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的部署要求,市公安部门出台《淄博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全面梳理涉企服务事项,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升服务质效。对涉疫及重点生产、生活物资车辆,全面推行电子通行证制度,快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根据需要设立快速放行通道,全力维护道路畅通。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服务企业发展和群众生活,助力全市有序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淄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桓台大队宣传科科长 腾修龙:随着道路交通的恢复,车流量人流量增大,我们将加大道路的巡逻管控力度,确保道路的安全畅通。目前车驾管业务已正常开展,有需求的群众可以到车管所正常办理即可,以免影响大家的出行。
编 辑:刘 甜 张 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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