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 法院等部门出实招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近日,我市公安、法院等部门为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积极出台措施,推动全市经济发展。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实施意见》,迅速落实我市抗击疫情助力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座谈会精神,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司法保护力度。
《实施意见》包含15条具体保护措施,程序上覆盖诉前调解、立案、执行等各个诉讼流程节点,内容涉及疫情期间复工复产、企业诉讼程序保障和实体权益保护等各项司法服务。对强化疫情期间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权益保障、及时兑现企业胜诉权益等方面都有了进一步的明确。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主任 李爱学:我们将结合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实际,从立案、审判执行各个环节做好服务,维护和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优化淄博法治营商环境。
淄博市公安局出台《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条措施》,《措施》对分区域有序解除交通管制、全面推行电子通行证制度、多措办理车驾管业务,以及推行“护企警官”制度、开辟出入境服务绿色通道和拓展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企业使用场景等都有了进一步的明确和新的做法,以保障全市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编 辑:刘 甜 张 鹏
责 编:张继国
值班主任:杨 林
编 审:梁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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