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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多区县事业单位招聘,部分不限专业,仅面试!

齐点淄博 2020-07-08 11:48:50 阅读量:

2020-07-08 11: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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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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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事业单位招聘127人

本科起报,不限专业



2020年淄博市沂源县“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山东站)

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促进沂源县经济社会发展,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决定开展“名校人才特招行动”,为沂源县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现就沂源县“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山东站)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一)特招人员范围

 本次特招人员范围分为2类:

 1、“国内顶尖名校”,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国内顶尖名校毕业生(高校名单详见附件2)。

 2、“双一流高校”,允许应聘的人员范围为:一流大学建设高校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择业期(二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高校及学科名单详见附件3)。

(二)学位学历要求

 本次特招最低学位学历要求为学士本科。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符合招聘岗位的学位、学历、专业、资格等具体要求。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综合素质、专业水平和身体条件,服从组织安排。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校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

 6、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5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除外。

 7、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情形的人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有关说明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沂源县县属事业合并招聘岗位73个和沂源县镇办事业单位合并招聘岗位24个,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1-1。沂源县人民医院招聘岗位30个,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附件1-2。


(点击看大图)


 (二)有关说明

 1、关于招聘专业

 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所有专业、一流学科建设高校一流学科专业。

 2、关于时间计算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其他应聘人员的相关证书及材料须在2020年7月5日及以前取得。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通过邮箱报名、面谈(面试)、签约、考察(资格审查)、体检、公示等环节,确定聘用人员。


 (一)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7月14日12:00。



 2、报名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

 (1)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4)。表中照片处需插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纯色背景、面部清晰可辨)。承诺事项处需本人签名。

 (2)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5)。

 (3)符合岗位学历、学位、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没有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4)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其中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交。


 3、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将所需材料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yyxrsjsyk@zb.shandong.cn进行报名。所需材料要按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电子版)+应聘人员信息表(EXCEL电子版)+本人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图片(或截图)+其他材料(本人签字的应聘人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个人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6)等材料按顺序扫描合并至一个PDF文件)压缩成一个文件包发送。压缩包及邮件均需命名为“招聘岗位+姓名”。“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的申领方法详见附件7。


 (二)面谈(面试)

本次招聘通过面谈(面试)的方式,分县属事业单位组、镇办事业单位组和卫生事业单位组,分别对应聘人员的岗位匹配度进行综合测评。

面谈(面试)时间:7月15日上午8:00

面谈(面试)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具体面试地点电话通知。


面谈(面试)内容以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综合素质、岗位匹配度等为主。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如同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者,则进行加试,并以加试成绩确定排名。

面谈(面试)执行回避制度,面谈(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规定的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实行回避。

面谈(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谈(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根据成绩分县属、镇办和卫生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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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公办幼儿园教师65人



根据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切实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字〔2020〕2号)、《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组部办公厅等2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幼儿园教师初级岗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7月16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要求等条件。
国内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须在2020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学位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0年7月15日及以前取得。
招聘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应聘人员须于2020年7月15日及以前取得。持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幼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可视为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根据《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建立报名容缺机制,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经报考者本人作出能够取得符合岗位要求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后(承诺书样式见附件6),可以先报名考试。在聘用后签订相关协议,一年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20年7月15日。
(五)招聘岗位“其他要求”栏注明“面向高校毕业生”的,限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应聘。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2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根据招聘岗位的特点,本公告招聘岗位为C2类教师类岗位。面试时还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招聘岗位是否允许相近专业应聘,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门认定。应聘人员对招聘条件有疑问的,可拨打招聘主管部门电话咨询。招聘岗位具体要求及咨询电话详见《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点击看大图)



3


报名与初审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aoqing.gov.cn/)“通知公告”栏目。

报名时间:2020年7月16日09∶00-7月18日16∶00。

审核时间:2020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2∶00。

缴费时间:2020年7月16日09∶00-7月19日16∶00。

(一)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按规定的报名时间(以报名系统时间为准)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全面、详实地填写、提交相关个人应聘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证件、材料电子版照片,所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每人限报1个岗位。因提交应聘信息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的信息、材料不实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报名过程中遇到浏览器、网络、报名系统等原因无法上传材料的,可拨打招聘主管部门咨询电话(0533-6973640)联系解决。

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按照相近专业应聘的、按照新旧专业对照关系应聘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个人简介,须填写高中及以后的学习、工作情况,不要有间断。家庭主要成员情况,须填写直系血亲、夫妻的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应聘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及信息必须一致。

应聘人员在初审通过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经初审通过后,不能更改。在报名时间内,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可根据情况修改完善信息后继续填报原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应聘人员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审核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7月19日10∶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原岗位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变造证件、证明(其他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招聘各环节信息及拟聘用人员公示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二)网上初审

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7月16日11∶00至7月19日12∶00期间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应初审不通过并说明原因,其中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的材料。

(三)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除经认定符合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外,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缴纳笔试考务费,逾期未交费的,视为弃权。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人员应聘的可免笔试考务费。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报名时间截止前(2020年7月18日16∶00前)将免笔试考务费有关的材料发至电子邮箱, 并拨打指定电话确认邮件收到情况,具体要求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免笔试考务费认定结果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本人,未通过认定人员请及时缴费,通过认定人员报名缴费截止后统一进行免缴费处理。

 (四)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报名缴费成功后,报考者应及时打印《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等报名资料(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签署《诚信承诺书》等,并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见笔试时间和地点公告。笔试准考证保存到公示拟录用人员阶段

(五)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

核减和取消结果将在缴费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同意,可按规定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招聘主管部门变更联系电话,以免错失聘用机会。



4


笔试与资格审查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和学科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70%。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学科知识包括学科素养、运用学科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发布公告(此次招聘公告与《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笔试时间不一致)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同一岗位招聘计划(以核减后为准)在10人以下的按1∶3、10人及以上的按1∶2(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定为28人)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员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上述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提交的主要材料见应聘须知(附件2),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对于弃权和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三)面试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用试讲+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具体要求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考官一般由7人组成,聘请外地考官。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面试人员因为人数较多在多个考评组或场次进行面试,则面试分数需按有关规定进行修正,具体修正办法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面试成绩以修正后的成绩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缴费方式及时间见面试公告。

(四)总成绩计算与排名

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通过加试面试确定排名顺序。

应聘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归类合并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5


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其中应届毕业生的考察体检在按期毕业后进行。未按时提交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等材料的视为放弃考察体检资格。

考察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考察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由招聘主管部门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组织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体检时,对于已经怀孕的应聘人员,可延期进行胸透等检查项目。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公告



 根据《2020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安排和疫情防控的要求,经研究,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笔试定于2020年8月4日举行。现将笔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及内容

   二、笔试地点 

  笔试设3个考点,分别为淄博工业学校考点、临淄区第二中学考点、临淄区实验中学考点。考点按学科设置考场,如考点有变化以考生本人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淄博工业学校考点考试学科:10101高中地理教师、10211初中地理教师、10203初中数学教师A、10204初中数学教师B、10303小学数学教师A、10304小学数学教师B、10603中职数学教师A、10604中职数学教师B、10205初中英语教师A、10206初中英语教师B、10305小学英语教师、10605中职英语教师A、10606中职英语教师B、10501幼儿园教师A、10502幼儿园教师B。

  临淄区第二中学考点考试学科:10102高中日语教师、10201初中语文教师A、10202初中语文教师B、10301小学语文教师A、10302小学语文教师B、10601中职语文教师A、10602中职语文教师B、10207初中物理教师、10208初中化学教师、10209初中生物教师、10210初中历史教师、10212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师。

  临淄区实验中学考点考试学科:10213初中体育教师、10306小学体育教师、10214初中音乐教师、10307小学音乐教师、10610中职声乐教师、10215初中美术教师、10308小学美术教师、10216初中信息技术教师、10608中职计算机教师、10607中职化工教师、10609中职动画教师、10401特殊教育教师。  

  三、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30日上午9:00至8月4日上午9:30。

   准考证打印网站: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请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及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进入准考证打印入口,查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电子承诺书并同意后方可打印准考证。逾期未网上确认签承诺书或未打印准考证的,将视为放弃本次考试。 

  四、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为做好此次考务的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省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有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应至少于考前28天抵达临淄区;来鲁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21天内来鲁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鲁的人员,应至少于考前21天前抵达临淄区。以上人员应及时向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0533-7866526)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确认排除新冠肺炎感染可能后,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2.属于以下情形的,不得参加考试: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开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未痊愈且未排除传染病者;有中、高风险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且离开上述地区不满21天者;考生居住社区21天内发生疫情者;有境外旅居史且入境未满28天者。

  3.考生入场前需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码、身份证、准考证、《2020年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承诺书》(附件1)。特殊情形考生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或医疗机构证明等材料。考生须自7月21日至8月4日期间自测体温,如实填写《2020年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承诺书》。

  进入笔试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符合以下条件,方可进入考场:①体温正常(未超过37.3℃),且持有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②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笔试前14天内的2次间隔24小时以上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其中1次为考前48小时内经山东省内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和一次性乳胶手套参加考试。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笔试考点、参加考试应当全程佩戴口罩、手套。

  5.属于不得参加考试情形的考生,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发到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邮箱(lzqjtjzk@163.com)并电话(0533-7866526)确认,自8月6日至12日办理考试退费手续;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不符合入场条件的考生,由工作人员当场做好登记,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6.考试过程中,发现身体异常的,立即终止其考试,按防控要求,进入留置观察点,不再安排补考。

  届时,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和专家研判意见,对以上要求适时再做调整。请广大考生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考试须知 

  1.各考点8:15组织入场。考生进入考点需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并测量体温,进入考场需凭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并提供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承诺书。考试开始30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2.考生自备文具。只准携带0.5毫米的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和直尺等,严禁携带任何违禁物品、通讯工具(如无线耳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书籍资料等进入考场。

  3.考生不得提前离开考场。不能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

  4.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公安机关。

  5.建议考生于考试前一天熟悉考点路线。

  6.所有送考、陪考人员、车辆不得进入考点。

  附件1:2020年临淄区公开招聘教师考生疫情防控工作安全承诺书   

  附件2:关于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申领使用、查询疫情风险等级等有关问题的说明


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7日  





来源:高青融媒、沂源县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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