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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发布!淄博这里马上开始,最高罚30000元!

齐点淄博 2020-08-09 17:31:33 阅读量: 来源:淄川融媒

2020-08-09 17:31:33

日前,

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发布
关于启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的公告 

为进一步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违法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2号)、《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推进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的通知》(鲁交执法【2019】1号)相关要求,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决定从2020年9月6日零时起,正式启用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采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信息,并依法处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非现场执法系统点位:

  黑旺路段寨里镇西坡村西1公里(S509 k41+670处,淄川至青州方向)。


二、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处罚机关及地址

  淄川区交通运输监察大队

  淄川区西外环路贾官村附近

  电话:0533-6125618


  自2020年9月6日零时起,货运车辆经治超非现场执法系统检测超限的车辆,主动到超限检测停车场卸载并接受处罚的,按照联合执法程序处理。未进入超限检测停车场接受处罚的车辆,由淄川区交通运输局根据监控设备记录资料,依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对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按每超1吨给予500元的罚款,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处罚。


  特此公告。

淄博市淄川区交通运输局

2020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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