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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这些人可领一次性补贴,最高5万元......

齐点淄博 2020-09-11 14:32:47 阅读量:

2020-09-11 14:32:47

高新区首创多条青年人才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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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淄博高新区联系就业创业的(驻淄高校除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500元的额度发放“来淄体验券”;

毕业5年内首次来淄到高新区企业就业,且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日制大专生、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5000元、1万元、3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实施人才“金种子”计划,鼓励企业在“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立奖学金,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补助,培育成功后,按照个人实际承担学费给予补助;

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基地,经认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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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在淄博高新区人才节启动仪式暨淄博高新区青年人才政策发布会上,一条条青年人才政策掷地有声,让在座的企业及人才代表备受振奋。据了解,当日发布的《淄博高新区青年人才十条措施》内,有6条全市首创,4条为全面落实“淄博人才金政37条”的基础上,叠加享受高新区的政策,进一步扩大了政策覆盖面、提高了补贴标准。
“为了更好的吸引人才、服务人才,营造敬才、惜才、爱才的氛围,我们计划每年9月份都举办人才节。这既有金秋收获时节、希望人才硕果累累的期盼,也是借这个机会展示淄博高新区求贤纳才的真心诚意。”高新区工委副书记、组织人事部部长吕红星说,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一代担负着国家的前途和希望,高新区发布的《关于加快青年人才集聚的十条措施》,就是聚焦青年人才成长,坚持政策叠加,提高引才聚才的吸引力;坚持改革创新,提升引才聚才的实效性;坚持平台思维,打造引才聚才的生态链,围绕加快青年人才集聚,在制度设计上,我们从青年人才、用人单位、毕业院校等不同维度,都有对应的补贴或奖励,同向发力,一体推进。在工作保障上,高新区每年将拿出5000万元来落实“青年人才十条措施”,继续推行政策找人、无形认证,确保各项政策精准落实到位。通过这些措施,不断优化人才创业创新环境,全方位涵养人才“生态圈”,打造引才聚才的生态链,高新区工委、管委会将努力成为各类人才创新创业的最佳合伙人、最强同行者。
“高新区历来重视人才工作,始终把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发展的第一要素,在服务企业、服务人才方面舍得投入,近年来连续出台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为我们企业招引全方位人才提供了政策保障,此次出台的人才措施更加具有针对性,覆盖面更强,在政策设计上更加系统性,为青年人才构筑起‘无忧创业就业’环境。”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魏长生告诉记者。
据了解,淄博高新区将着眼推动高新区高质量发展,坚持企业需求导向,坚持系统化、精准化、市场化的改革方向,推出高新区人才政策4.0版,从加强产业急需人才引进、强化人才创业融资支持、利用高端平台链接人才资源等方面,出台力度更大、措施更精准,让企业获得感更强的政策。相关政策计划在9月底全市火炬大会上发布。

淄博高新区

进一步加快青年人才集聚的十条措

为加快建设全国一流特色产业创新园区,优化人才发展环境,进一步激活创新驱动发展动力,全面落实“淄博人才金政37条”,吸引更多青年大学生入区就业创业,加快青年人才集聚,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措施。

一、创新就业保障政策

1. 发放一次性就业补贴。对毕业5年内首次来淄到高新区企业就业,且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日制大专生、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博士研究生,分别按照5000元、1万元、3万元、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贴。

2. 发挥企业引才主体作用。对吸纳毕业5年内首次来淄到高新区就业,且工作满1年以上的全日制大专生、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全日制本科生)、博士研究生的企业,分别按照500元、1000元、3000元、10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3. 畅通高校引才荐才渠道。鼓励高校积极为淄博高新区输送人才,加大高校毕业生推荐力度。高校当年度毕业生在区内企业就业,按照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标准,给予高校荐才奖励。

4. 扩大企业实习见习规模。鼓励企业建立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经认定,给予最高3万元的一次性扶持。鼓励企业吸纳毕业年度和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对于期满留用的,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长6个月的实习见习补贴。

5. 建立校企联合培养基地。围绕新材料、生物医药、智能制造等主导产业发展需要,鼓励区内企业与各大高校建立联合培养基地,以产教结合的方式,培养产业基础人才。经认定,给予最高30万元的一次性扶持。

6. 实施人才“金种子”计划。鼓励企业在“双一流”建设高校设立奖学金,给予每年最高10万元的补助。“金种子”计划人才培育成功后,按照个人实际承担学费给予补助。补助资金由政府、企业各承担50%。

二、完善创业扶持政策

7. 扶持自主创业。对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首次到淄博高新区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给予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经认定,为符合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入驻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免费提供一定期限和面积的创业场所,并为其提供免费创业培训,提升创业成功率。

8. 打造创业品牌。举办“天淄雄厚·博揽英才”创业大赛。鼓励引导在校高校生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带项目参赛,按照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参赛补贴。经评审,对获奖的创业企业类人选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扶持;对获奖的创业项目类人选,一年内在淄博高新区完成项目落地的,给予最高30万元的创业扶持。

三、提升就业创业服务水平

9. 设立“来淄体验券”。对来淄博高新区联系就业创业的(驻淄高校除外)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500元的额度发放“来淄体验券”,用于补贴住宿、餐饮、交通费用。

10. 建立常态化引才机制。在“双一流”等高校设立“青鸟驿站”,推荐淄博籍学生担任“人才使者”。建立淄博籍大学生名录库,形成政策推送、信息对接、岗位匹配、人才引进的长效机制。

本政策由淄博高新区工委、管委会负责解释,具体工作由工委管委会办公室商组织人事部承担,实施细则由组织人事部商相关部门制定。本文件与《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组发〔2019〕31号)规定可重复享受,发挥政策叠加效应。《淄博高新区关于促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政策》(淄高新发〔2018〕26号)文件中的(三)基础人才“筑基工程”等政策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按本文件执行。本文件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来源:掌中淄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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